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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支撑专项行动计划

来源: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物联网分会   | 发表时间:2018 年 4 月 7 日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和《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围绕国家调整产业结构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需求,把握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契机,坚持“统筹协调、企业主体、创新驱动、需求牵引”的原则,注重优化产业环境,完善产业链,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打造产业集群,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构建产业体系,推进物联网产业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物联网产业链,培育和发展10个产业聚集区,100家以上骨干企业,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和创新载体,建设一批覆盖面广、支撑力强的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产业培育与应用示范的紧密结合,初步形成门类齐全、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物联网产业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协调推进物联网核心产业发展。以形成和完善物联网产业链为目标,引入多元化的竞争机制,加快感知识别制造、网络通信、应用服务等物联网关键核心产业协调发展。重点发展与物联网感知功能密切相关的制造业,推动核心制造业高端化发展,提升配套产业能力,发展和壮大感知识别制造相关产业。支持与物联网通信功能紧密相关的制造、运营等产业发展,推动终端制造产业的发展和产品制造能力的提升,推动物联网运营服务业发展,支持高带宽、大容量、超高速有线/无线通信网络设备制造业与物联网应用的融

合。鼓励运营模式创新,大力发展有利于扩大市场需求的专业服务、增值服务等服务新业态,着力推动物联网基础设施服务业、软件开发与集成服务业快速发展。

(二)培育和扶持物联网骨干企业。重点培育一批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骨干企业。鼓励物联网骨干企业通过承担债务、出资购买、控股等形式进行企业兼并,壮大物联网企业规模,提高产业集中度。在传感器、核心芯片、无线射频识别(RFID)、传感器网络、信息通信网、嵌入式软件、系统集成等领域打造一批品牌企业。支持物联网骨干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搭建物联网信息咨询平台。

(三)引导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培育一批覆盖物联网产业链各核心环节“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营造企业发展环境,采取灵活多样的模式,做好中小企业的孵化和扶持工作。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发展,加强集聚区域软硬环境和条件建设,维护集聚区内企业的良好市场竞争环境,搭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科研院所、中介机构之间的合作平台,促进企业集群的专业化分工合作。引导和支持相关中小企业积极参与物联网产业发展,培育和支持一批有技术、有产品、有发展前景的电子信息行业中小企业加入物联网产业链,为大型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参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环

节。

(四)加快推进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强对无锡示范区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按照《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要求,制定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在规划实施、项目安排、政策优惠、金融服务、人才建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进一步提升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自主创新能力、产业竞争力和物联网应用水平,充分发挥无锡作为国家示范区先行先试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全国物联网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加速构建全球具有影响力的物联网示范先行区。

(五)培育物联网产业聚集区。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加强宏观指导,结合现有开发区、园区的分布,以及物联网产业发展的基础和优势,按照产业关联度和区域特征,在东、中、西部地区,以重点城市或城市群为依托,在全国范围内打造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可复制性强、技术扩散性强的物联网产业聚集区,带动物联网产业在全国各地的协调发展。加强对产业聚集区的科学、规范管理,优化产业聚集区发展环境,不断引导产业聚集区向规模化、专业化、协作化方向发展,增强区域产业实力和辐射强度。

(六)提升产业公共服务能力。针对物联网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充分利用和整合各区域、各行业已有的物联网相关产业公共服务资源,引导多种投资参与物联网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公共服务平台体系。根据产业共性需求,加强和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供检验测试、市场推广、企业孵化、信息咨询等服务内容,做好公共服务平台的管理工作,探索运营机制,提升服务水平。

(七)强化产业培育与应用示范的结合。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以工业、农业、商贸流通、节能环保、安全生产、交通、能源、水利、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城市管理、国防建设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示范应用为引领,结合地方基础和优势,充分考虑技术、人才、产业、区位、经济发展、国际合作等因素,鼓励和支持设备制造、软件开发、服务集成等企业以及相关科研单位积极参与应用示范工程建设,促进物联网产业与应用示范的紧密结合。

四、措施保障

(一)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各部门、各地区的合作和资源共享,形成分工合作、协同推进的格局,做好政策预研工作,加大政策支持引导,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准入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二)发挥联盟作用。加快物联网产业联盟发展,汇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以及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产学研用各方资源,加强沟通交流和分工合作,推动物联网产业链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推广和应用。

(三)注重国际合作。发挥各种合作机制的作用,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推进物联网产业国际合作与交流,大力支持我国物联网企业参与全球市场竞争,持续拓展产业与市场合作领域,鼓励我国企业和研发机构积极开展全球物联网产业研究,在境外开展联合研发和设立研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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