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和《中国制造2025》关于“打造质量标杆企业”“发挥质量标杆企业引领作用”的要求,深入推进工业质量品牌建设,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8〕83号)要求,受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委托,中国质量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质协)2018年继续开展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和经验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质量标杆的申报
(一)遴选方向
质量标杆是指工业企业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工程技术、开展质量管理创新活动,以提高质量水平、提升经营绩效的最佳实践。
2018年全国质量标杆的遴选方向为:
1.质量管理方向。遴选企业应用全面质量管理及六西格玛、可靠性、精益生产、卓越绩效、质量管理体系等先进质量理念、模式和方法(技术),促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提高质量和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
2.“互联网+”方向。遴选企业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升产品、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水平,促进模式创新的典型经验。重点挖掘企业在“质量管理流程信息化”“生产过程集成协同操作”“远程个性化定制”“云端售后服务”和“远程监测维护”等方面的有效实施案例。
根据工信部重点工作安排,2018年质量标杆的遴选将对原材料行业企业有所侧重。鼓励中小企业和西部地区企业积极申报。
(二)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1.申报单位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在质量、诚信、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2.申报单位所运用的主要管理模式和方法(技术)具有通用性和创新性,在实践中取得良好成效;
3.申报单位须承诺被选为全国质量标杆后,积极参与质量标杆经验分享交流活动。
(三)申报说明
1.申报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6月30日。
2.申报单位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以下统称组织单位,名单见附件1)推荐,并将推荐表加盖公章后报送中国质协。
3.各组织单位可择优推荐3个典型经验,对于已开展本地区、本行业质量标杆活动的组织单位可择优推荐不超过5个典型经验。
4.2018年质量标杆遴选工作将继续采用网上申报系统(www.qmb.org.cn),申报企业需在线填写推荐表,经组织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申报材料。2018年全国质量标杆遴选标准参见附件2。申报材料编写及申报流程参见附件3。
(四)评审说明
中国质协将于7月份组织专家召开质量标杆评审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料评审和答辩评审,并于8月选择部分申报项目进行企业现场核查。届时,申报企业可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查询评审通知和评审意见。
二、经验交流和推广
(一)2018年,中国质协将继续深入推广质量标杆典型经验,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合作,举办4期全国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经验分享等形式介绍质量标杆的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经验,引导更多企业“学标杆、做标杆、超标杆”。
(二)加大质量标杆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杂志和网络等媒体专题报道质量标杆典型案例,进一步扩大质量标杆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三)帮助企业间开展深入的对标交流和质量诊断工作,鼓励标杆企业持续改进创新,总结提炼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质量管理方法。继续开展“标杆经验进千企”活动,用质量标杆引导更多企业运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促进企业和行业质量提升。
(四)配合各地区和行业开展本地区(行业)的质量标杆学习实践活动,并提供技术支持。
(五)搭建国际对标交流平台,组织国外标杆研修活动,推动国内企业参与国际对标学习。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一)各组织单位可结合活动安排,组织本地区(行业)企业参与质量标杆的申报、交流活动。
(二)鼓励各组织单位积极开展本地区(行业)的质量标杆学习实践活动。
(三)中国质协将负责全国质量标杆经验交流学习活动的策划、沟通、协调工作,并对地方(行业)质量标杆学习交流活动进行技术支持和指导。欢迎各组织单位与中国质协联合开展全国性质量标杆活动。
四、联系方式
部门: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标杆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吕珊、吴双
电话:(010)68411891、66072472(兼传真)
电子邮箱:qmb@caq.org.cn
网址:http://www.qmb.or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虎桥百胜村路6号中国质量协会
附件:1.组织单位名单
2.质量标杆遴选标准
3.申报材料编写说明及申报(推荐)流程
中国质量协会
2018年5月7日
附件1
组织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3 |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4 |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5 |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6 |
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7 |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8 |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9 |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10 |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11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12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13 |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14 |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15 |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16 |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17 |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18 |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19 |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21 |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22 |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3 |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4 |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5 |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26 |
西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27 |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28 |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29 |
青海省经济委员会 |
30 |
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3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32 |
大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33 |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34 |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
35 |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36 |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
37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38 |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
39 |
中国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 |
40 |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
41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
42 |
中国石油和化学联合会 |
43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44 |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
45 |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
46 |
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 |
47 |
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 |
48 |
中国质量协会 |
附件2
2018年度质量标杆申报标准
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应符合以下标准。
一、科学性和创新性
所应用的管理方法(技术)符合普遍性认知的科学规律,符合质量管理发展趋势。
在管理方法(技术)本身或(和)应用过程中有创新性经验(成果)。
所提炼的典型经验是成功应用该管理方法(技术)的核心内容,且逻辑清晰,内容完整。
二、系统性和示范性
典型经验应展示管理方法(技术)如何得到系统性应用。包括相关的组织管理、政策制度、资源保障和实施过程等。
典型经验应对关键环节重点说明,包括从中获得的经验或教训,以增强典型经验的示范性。
三、显效性和发展性
有证据表明,通过应用该管理方法(技术),企业的质量水平得到提升。鼓励通过数据说明在实物质量、运行效率、品牌竞争力或效益水平等方面的进步。
有证据表明,该管理方法(技术)将继续得到应用,并将持续取得成效。
有证据表明,应用信息化、智能化和“互联网+”理念提升企业质量管控能力的典型经验(技术)在同行业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可推广前景。
附件3
质量标杆总结材料编写说明及申报流程
一、总结材料内容
(一)质量标杆名称(40字以内)
质量标杆名称应体现典型经验的特征。命名规则为:(企业)+(典型方法技术)+(经验)。如:××集团公司实施六西格玛设计的经验。
(二)摘要(500字以内)
简要介绍质量标杆的主要管理技术方法、推进过程以及主要成果和社会效果。
(三)企业概况(500字以内)
企业概况应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企业性质,创建时间,历史沿革;所属行业,行业代码;地理位置,面积;主要业务范围,主要产品和服务;生产经营情况;企业文化特色,组织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企业资源状况,包括人力、技术、信息和知识、基础设施、供应商和客户;企业的社会责任状况;荣获的相关荣誉等。
(四)应用该管理方法(技术)的背景(800字以内)
如何为解决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确定并实施了该质量品牌管理方法(技术)。
(五)管理方法(技术)的推进实施与运行(8000字以内)
企业应用质量品牌管理方法(技术)的要点及创新点综述。包括对该管理方法(技术)的解读。企业推进管理方法(技术)的步骤、过程、制度、体制、机制,做法和内容等。前后衔接、自成体系,体现可操作性。宜图文并茂,适当举例。
(六)管理方法(技术)的实施效果(2000字以内)
以定量数据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经济效益、管理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地说明应用效果,宜多用图表,并与竞争对手和标杆对比。
二、证实性材料内容(选择性提供)
可提供组织合法经营的证明;企业在所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资料证明;与项目相关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其他证实性材料等。
三、总结材料的格式要求
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总结材料(以下简称总结材料)应突出主题事项,体现典型经验的理论观点、方法特点、实践要点以及效果亮点,编写内容应详实、言之有物,逻辑清楚、重点突出、图文并茂,具有较强的可借鉴性。
总结材料应采用A4幅面纵向编辑。文章标题为黑体小二号居中,“摘要”二字宋体四号字居中加粗,摘要及正文均为宋体小四号字,单倍行距。附表标题放置附表上方居中,插图标题放置插图下方居中,图表按类别统一编号,附表及插图标题为宋体五号字加粗。
四、补充材料
质量标杆申报材料经过初审后,活动组织实施单位通知申报单位获得答辩和现场评审资格。进入答辩环节的单位,需准备PPT演示材料。被认定为全国质量标杆的单位需准备视频材料。
(一)质量标杆经验PPT编写
按照质量标杆总结材料的内容图文并茂地表现在PPT中。PPT演示总时间不超过30分钟。PPT文件总页数在40-60页之间;其中,单位概况部分,PPT页数不超过5页,文件内视频展示不超过3分钟。
PPT材料的格式模板请关注“QMB”(质量标杆微信平台),微信号:QMB-CAQ,微信平台二维码见附图。
(二)质量标杆经验视频录制
获得质量标杆称号的单位需录制视频,用于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视频内容分三部分,总时长为30分钟。第一部分为1分钟包含演讲者图像的录像、第二部分为28分钟PPT画面和音频的经验介绍演示,第三部分为1分钟的企业产品或品牌形象展示。
总结材料、PPT、视频格式模板请查询“质量标杆网上平台”(http://www.qmb.org.cn)或质量标杆微信公众号(qmb-caq)。
五、申报流程
请申报单位登录质量标杆网上平台(www.qmb.org.cn),进入在线申报系统,按以下步骤完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