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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

来源: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物联网分会   | 发表时间:2018 年 5 月 21 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和《中国制造2025》关于“打造质量标杆企业”“发挥质量标杆企业引领作用”的要求,深入推进工业质量品牌建设,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8〕83号)要求,受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委托,中国质量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质协)2018年继续开展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和经验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质量标杆的申报

(一)遴选方向

质量标杆是指工业企业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工程技术、开展质量管理创新活动,以提高质量水平、提升经营绩效的最佳实践。

2018年全国质量标杆的遴选方向为:

1.质量管理方向。遴选企业应用全面质量管理及六西格玛、可靠性、精益生产、卓越绩效、质量管理体系等先进质量理念、模式和方法(技术),促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提高质量和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

2.“互联网+”方向。遴选企业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升产品、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水平,促进模式创新的典型经验。重点挖掘企业在“质量管理流程信息化”“生产过程集成协同操作”“远程个性化定制”“云端售后服务”和“远程监测维护”等方面的有效实施案例。

根据工信部重点工作安排,2018年质量标杆的遴选将对原材料行业企业有所侧重。鼓励中小企业和西部地区企业积极申报。

(二)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1.申报单位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在质量、诚信、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2.申报单位所运用的主要管理模式和方法(技术)具有通用性和创新性,在实践中取得良好成效;

3.申报单位须承诺被选为全国质量标杆后,积极参与质量标杆经验分享交流活动。

(三)申报说明

1.申报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6月30日。

2.申报单位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以下统称组织单位,名单见附件1)推荐,并将推荐表加盖公章后报送中国质协。

3.各组织单位可择优推荐3个典型经验,对于已开展本地区、本行业质量标杆活动的组织单位可择优推荐不超过5个典型经验。

4.2018年质量标杆遴选工作将继续采用网上申报系统(www.qmb.org.cn),申报企业需在线填写推荐表,经组织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申报材料。2018年全国质量标杆遴选标准参见附件2。申报材料编写及申报流程参见附件3。

(四)评审说明

中国质协将于7月份组织专家召开质量标杆评审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料评审和答辩评审,并于8月选择部分申报项目进行企业现场核查。届时,申报企业可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查询评审通知和评审意见。

二、经验交流和推广

(一)2018年,中国质协将继续深入推广质量标杆典型经验,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合作,举办4期全国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经验分享等形式介绍质量标杆的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经验,引导更多企业“学标杆、做标杆、超标杆”。

(二)加大质量标杆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杂志和网络等媒体专题报道质量标杆典型案例,进一步扩大质量标杆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三)帮助企业间开展深入的对标交流和质量诊断工作,鼓励标杆企业持续改进创新,总结提炼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质量管理方法。继续开展“标杆经验进千企”活动,用质量标杆引导更多企业运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促进企业和行业质量提升。

(四)配合各地区和行业开展本地区(行业)的质量标杆学习实践活动,并提供技术支持。

(五)搭建国际对标交流平台,组织国外标杆研修活动,推动国内企业参与国际对标学习。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一)各组织单位可结合活动安排,组织本地区(行业)企业参与质量标杆的申报、交流活动。

(二)鼓励各组织单位积极开展本地区(行业)的质量标杆学习实践活动。

(三)中国质协将负责全国质量标杆经验交流学习活动的策划、沟通、协调工作,并对地方(行业)质量标杆学习交流活动进行技术支持和指导。欢迎各组织单位与中国质协联合开展全国性质量标杆活动。

四、联系方式

部门: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标杆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吕珊、吴双

电话:(010)68411891、66072472(兼传真)

电子邮箱:qmb@caq.org.cn

网址:http://www.qmb.or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虎桥百胜村路6号中国质量协会
 


附件:1.组织单位名单

           2.质量标杆遴选标准

           3.申报材料编写说明及申报(推荐)流程



中国质量协会  

2018年5月7日




附件1

组织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3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4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5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6

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7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8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9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0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1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2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3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4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15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6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17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8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9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1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2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3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4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5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6

西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7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8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9

青海省经济委员会

30

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32

大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33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34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35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36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37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38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39

中国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

40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41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42

中国石油和化学联合会

43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44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45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46

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

47

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

48

中国质量协会





附件2

2018年度质量标杆申报标准


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应符合以下标准。

一、科学性和创新性

所应用的管理方法(技术)符合普遍性认知的科学规律,符合质量管理发展趋势。

在管理方法(技术)本身或(和)应用过程中有创新性经验(成果)。

所提炼的典型经验是成功应用该管理方法(技术)的核心内容,且逻辑清晰,内容完整。

二、系统性和示范性

典型经验应展示管理方法(技术)如何得到系统性应用。包括相关的组织管理、政策制度、资源保障和实施过程等。

典型经验应对关键环节重点说明,包括从中获得的经验或教训,以增强典型经验的示范性。

三、显效性和发展性

有证据表明,通过应用该管理方法(技术),企业的质量水平得到提升。鼓励通过数据说明在实物质量、运行效率、品牌竞争力或效益水平等方面的进步。

有证据表明,该管理方法(技术)将继续得到应用,并将持续取得成效。

有证据表明,应用信息化、智能化和“互联网+”理念提升企业质量管控能力的典型经验(技术)在同行业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可推广前景。



附件3

质量标杆总结材料编写说明及申报流程


一、总结材料内容

(一)质量标杆名称(40字以内)

质量标杆名称应体现典型经验的特征。命名规则为:(企业)+(典型方法技术)+(经验)。如:××集团公司实施六西格玛设计的经验。

(二)摘要(500字以内)

简要介绍质量标杆的主要管理技术方法、推进过程以及主要成果和社会效果。

(三)企业概况(500字以内)

企业概况应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企业性质,创建时间,历史沿革;所属行业,行业代码;地理位置,面积;主要业务范围,主要产品和服务;生产经营情况;企业文化特色,组织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企业资源状况,包括人力、技术、信息和知识、基础设施、供应商和客户;企业的社会责任状况;荣获的相关荣誉等。

(四)应用该管理方法(技术)的背景(800字以内)

如何为解决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确定并实施了该质量品牌管理方法(技术)。

(五)管理方法(技术)的推进实施与运行(8000字以内)

企业应用质量品牌管理方法(技术)的要点及创新点综述。包括对该管理方法(技术)的解读。企业推进管理方法(技术)的步骤、过程、制度、体制、机制,做法和内容等。前后衔接、自成体系,体现可操作性。宜图文并茂,适当举例。

(六)管理方法(技术)的实施效果(2000字以内)

以定量数据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经济效益、管理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地说明应用效果,宜多用图表,并与竞争对手和标杆对比。

二、证实性材料内容(选择性提供)

可提供组织合法经营的证明;企业在所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资料证明;与项目相关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其他证实性材料等。

三、总结材料的格式要求

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总结材料(以下简称总结材料)应突出主题事项,体现典型经验的理论观点、方法特点、实践要点以及效果亮点,编写内容应详实、言之有物,逻辑清楚、重点突出、图文并茂,具有较强的可借鉴性。

总结材料应采用A4幅面纵向编辑。文章标题为黑体小二号居中,“摘要”二字宋体四号字居中加粗,摘要及正文均为宋体小四号字,单倍行距。附表标题放置附表上方居中,插图标题放置插图下方居中,图表按类别统一编号,附表及插图标题为宋体五号字加粗。

四、补充材料

质量标杆申报材料经过初审后,活动组织实施单位通知申报单位获得答辩和现场评审资格。进入答辩环节的单位,需准备PPT演示材料。被认定为全国质量标杆的单位需准备视频材料。

(一)质量标杆经验PPT编写

按照质量标杆总结材料的内容图文并茂地表现在PPT中。PPT演示总时间不超过30分钟。PPT文件总页数在40-60页之间;其中,单位概况部分,PPT页数不超过5页,文件内视频展示不超过3分钟。

PPT材料的格式模板请关注“QMB”(质量标杆微信平台),微信号:QMB-CAQ,微信平台二维码见附图。

(二)质量标杆经验视频录制

获得质量标杆称号的单位需录制视频,用于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视频内容分三部分,总时长为30分钟。第一部分为1分钟包含演讲者图像的录像、第二部分为28分钟PPT画面和音频的经验介绍演示,第三部分为1分钟的企业产品或品牌形象展示。

总结材料、PPT、视频格式模板请查询“质量标杆网上平台”(http://www.qmb.org.cn)或质量标杆微信公众号(qmb-caq)。

五、申报流程

请申报单位登录质量标杆网上平台(www.qmb.org.cn),进入在线申报系统,按以下步骤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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