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信软函〔2018〕1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部属有关单位,部机关有关司局:
为深入贯彻《中德合作行动纲要》,加快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经济和能源部推动中德企业开展智能制造及生产过程网络化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制定《2018年中德智能制造合作工作安排》,现予印发。请按照具体工作内容和进度安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落地实施。
请相关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联系日常业务和跟踪项目进展,并于5月 日前将该人员信息(格式见附件)传真至010-68208233。
附件:
2.联络人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