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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剑网2018”专项行动启动

来源: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物联网分会   | 发表时间:2018 年 7 月 17 日

7月16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8”专项行动。

  据悉,该项行动将针对网络转载、短视频、动漫等重点领域开展为期四个多月的版权专项整治,将在三个方面展开重点整治。

  重点打击“洗稿”

  针对目前网络媒体特别是微博、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自媒体”侵权现象,将重点打击未经许可转载新闻作品的侵权行为和未经许可摘编整合、歪曲篡改新闻作品的侵权行为,坚决整治自媒体通过“洗稿”方式抄袭剽窃、篡改删减原创作品的侵权行为,着力规范搜索引擎、浏览器、应用商店、微博、微信等涉及的网络转载行为。通过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转载案件,依法取缔、关闭一批非法新闻网站、网站频道及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百家号等互联网用户公众帐号服务提供者,来实现整治规范的目的。

  短视频APP成“重点监督”对象

  针对当前短视频领域存在的未经授权复制、表演、网络传播他人影视、音乐、摄影、文字等作品,以合理使用为名对他人作品删减改编并通过网络传播,短视频平台以用户上传为名、滥用“避风港”规则对他人作品进行侵权传播等版权问题,专项行动将把抖音短视频、快手、西瓜视频、火山小视频、快视频、美拍、秒拍、微视、梨视频、小影、56视频、火萤、哔哩哔哩等热点短视频应用程序纳入重点监管,一方面重点打击短视频领域的各类侵权行为,另一方面引导短视频平台企业规范版权授权和传播规则,构建良性发展的商业模式。

  重点治理平台版权问题

  第一,动漫领域版权集中治理。在专项行动中将重点打击通过网站、应用程序、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视频字幕组等非法传播盗版动漫作品的行为,以及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动漫形象制作传播游戏、玩具、文具、服装等动漫衍生品的侵权行为。

  第二,网络直播、知识分享、有声读物平台版权集中治理。针对这些平台存在的未经授权大量使用音乐、文字、口述作品版权问题,专项行动将从规范新型商业模式健康发展的角度,着力整治相关平台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主动加强监管,制定相关规则,积极加以引导,构建平台良好版权秩序。

  第三,巩固“剑网”行动治理成果。将进一步加强对网络影视、网络音乐、电子商务平台、应用商店、网络云存储空间等领域的版权监管,突出打击通过网络销售教材教辅、少儿出版物、音乐和影视移动存储介质以及使用聚合链接、设置境外服务器等手段的侵权行为。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介绍,“剑网2018”将以网络侵权多发领域为重点目标,以网络侵权多发领域为重点目标,以查办案件为重要抓手,通过集中整治和引导规范,有效运用分类监管、约谈整改、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等多种措施,集中整治网络转载、短视频、动漫等领域侵权盗版多发态势,重点规范网络直播、知识分享、有声读物等平台版权传播秩序,深入巩固网络影视、网络音乐、电子商务平台、应用商店、网络云存储空间等领域专项整治成果,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秩序,营造良好的网络版权环境。

  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还强调,专项行动期间,各地版权执法部门将集中力量、快速查办各类网络侵权盗版案件,各互联网企业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企业举报受理和快速处理机制,加强内部版权监控管理。专项行动也鼓励社会各界向版权执法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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